集团组织开展 《民法典——担保制度十大变动》专题培训

发布:2021-10-29 16:02:52

为加强集团全员对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学习,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规避风险,10月23日下午15点整,集团法务监察中心特邀请业内专家在集团老三楼会议室进行《民法典——担保制度十大变动》专题培训,集团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办公室主任、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门全体共80余人参加培训,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、江苏三宝律师事务执业律师、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党支部第二联合支部书记、南京市优秀党员律师刁杰为本次培训讲师。

培训中,刁律师结合《民法典》以及《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》的实质性修订,对于保证方式的推定规则、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变化、共同担保的内部追偿权、保证期间独立抗辩权、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、抵押财产转让规则、公司越权担保的效力、让与担保制度、保证金担保制度、担保合同无效后赔偿责任等十条变动规则进行逐一解读。刁律师以案释法,通过对法律工作实务中一些小案例的分析,深入浅出地将法律条文形象化、实务化,引导参培员工开展相应的交流与探讨活动,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在一片轻松欢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。

通过本次培训,参培人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和了解了《民法典——担保制度十大变动》的内容及意义。下一步,集团将继续加快梳理研究民法典中涉及主业的重大修订内容,并结合新形势、新要求,及时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、业务合同,以确保与民法典新规定保持一致,为推进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。